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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清明节、春假及“五一”劳动节办理出国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1.03.25
清明节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可办理出国材料。
春假及“五一”劳动节
4月26日至5月2日放假,共7天。其中,4月27日、28日、29日为春假,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4月2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6日(星期二)。4月24日(星期日)上班,可办理出国材料,特此通知。
档案馆科技科
2011-3-23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