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协会组织同学旁听法院庭审
时间:2008.10.24
10月22日,法律协会举办了本学期第一期法院旁听活动,法学院2008级的近20名学生代表参加了在海淀法院举行的旁听活动。
此次旁听的是相同原被告的两起合并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原告系一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工作者,被告为中国戏剧出版社。原告状告被告侵犯其著作权,造成其现实的损失。此案件原告主诉被告侵犯了自己对民间艺术作品再创作后的出版物的著作权,被告则认为原告并没有进行再创作,根本不拥有著作权,且即使原告有著作权,而被告用的是五六十年代的作品,并不是原告的作品,因而不侵犯原告的权利。双方律师分别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举证展开辩论,驳斥对方的论点和论据。审判长对被告作品是否与原告作品相同进行了细致且长时间的审查,并不时向原被告提问确认。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而严谨,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重与威严。旁听结束之后,同学们针对案件展开了激烈讨论。大家各抒己见,对被告侵权是否成立进行辩论并根据所学法学知识和自身生活经验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预测。
不少同学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接触真实的法律案件,发现现实的审判过程与理论并不完全相同,所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注重课上学习,还要重视理论联系实践;还有同学表示,对真实案件的旁听让他们了解到,身为法律职业人,不仅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还应该有随机应变灵活机动的实践能力。
法院旁听活动为同学提供了接触法律实务工作的机会,对于以学习书本知识为主的大学生来说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一定程度上扭转中国法学院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局面。因此活动负责人表示,本学期仍会把法院旁听活动作为法律协会的常规活动,并且将延续上学期以班级为单位的形式,将班级活动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
(编辑:何伯杰)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