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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远教授做客民商法前沿论坛 谈“侵权责任法的制定与既有法律的衔接”
时间:2008.10.22

  10月20日晚,在明德法学楼601报告厅举行了中国大众棋牌唯一官方网民商法前沿论坛讲座,题为“侵权责任法的制定与既有法律的衔接”。主讲人为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教授。大众棋牌唯一官方网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为此次讲座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大众棋牌唯一官方网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大众棋牌唯一官方网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轶教授到场评议。讲座由大众棋牌唯一官方网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孟强主持。



  此次讲座崔建远教授谈到了侵权行为的客体、侵权责任方式、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衔接、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赔偿法等内容,主要结合具体的法条、实例并运用严谨的法学逻辑说明问题。具体分为下列五个问题。

  第一,与《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关于身份权规定的衔接问题。崔教授认为身份权受到侵害的救济方式不仅限于损害赔偿,还包括停止侵害;同时通过现实中的侵害身份权的例子说明有必要对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责任方式进行完善。

  第二,与《物权法》第37、242、244条规定的衔接问题。崔教授认为《物权法》37条规定侵害物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归于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并结合《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进行了具体分析。而《物权法》242、243条关于善意占有人和恶意占有人返还范围的规定则体现了“物尽其用”的立法宗旨战胜了受害人应当得到救济的立法理念。

  第三,与《物权法》第34条、《民法通则》134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的衔接问题。通说认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责任方式既是物权请求权又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但崔教授认为这些责任方式作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些牵强。

  第四,与知识产权法如《专利法》规定的衔接问题。崔教授针对《专利法》第62条规定分析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问题,同时对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即“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进行了解释。

  第五,与《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的衔接问题。崔教授举了“机动车自燃”的例子对《合同法》第122条违约赔偿责任与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分析了《合同法》第158条中规定的“质保期”、“合理期限”、“最长期限2年”等时间概念之间的关系。

  最后,王轶教授对崔教授在讲座中所运用的严谨的法学方法论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针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以及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适用的期间性质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和补充。同学们也就北京机动车限行问题、诉讼时效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提问。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何伯杰)

编辑:人大新闻网